近年来,全国各地步入城市开发的高峰期,各地纷纷大拆大建,导致许多新建的或使用不久的 钢结构厂房被大卸八块的拆散,有的重建,有的弃之不用,而造成钢结构厂房提前“报废”的原因各种各样,但多是城市开发惹的祸,这不但是对业主来说是一种极大的损失,更会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
按照钢结构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钢结构厂房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50年至100年。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钢结构厂房实际使用年限并没有使用这么久,一方面是城市的规划设计改变所致。大搞“形象工程”,热衷于大拆大建;另一方面,也存在房屋开发商故意制造建筑质量的问题。如在开发范围内有旧建筑物妨碍其开发,即使建筑物仍可使用,他们也会游说管理部门,挖空心思将旧建筑拆除,取得土地开发权以牟取暴利。
钢结构厂房在现代工业建设中功不无没,到处可见其身影,钢结构厂房具有轻,快,好,省等四大优势,是现代工业生产用房的主力军。事实上,无论何种原因导致钢结构厂房“短命”问题,都是与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力甚至不作为息息相关。所以,要想遏止钢结构厂房过早“报废”,需要政府部门对工程建设各环节加强监管,改变过去主要依靠行政命令的管理方式,逐步过渡到严格依靠法规进行管理的方式。
钢结构厂房提前“报废”不但是业主心中之痛,更是经济开发社会的一大遗憾,望始作甬者们三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