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碰到签订合同时条件要求苛刻的合作对象不在少数,钢结构承包合同是钢结构企业的轴心所在,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围绕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内容而进行的,只有合同条款对自身有利,才能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管合作对象的要求多少苛刻,企业在签订钢结构承包合同时一定要本着合理、合法的原则,重视签订内容,才能为以后的施工、结算、转移风险、索赔等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
钢结构工程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等特点,而承包合同的价值量和质量对钢结构企业尤其重要,直接影响项目建设全过程,在企业管理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签订时要重视的内容有以下四点:
一、钢结构承包合同是控制工程成本和进行竣工结算的依据。合同签订后,该工程的预算成本就可确定下来,企业组建施工团队时,根据预算成本、工程量的大少再确定人工、材料、机械等。项目经理组织施工时,首先可将预算之内的费用分解到各分部分项,其次是确定各岗位成本,一旦成本确定,就应合理用工、用料、控制人工费用、管理费用和严防多领、冒领材料,为节约工程开支、为办理工程结算打下基础。
二、钢结构承包合同是企业安排项目施工的指导性文件,项目班子要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组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划、报表、竣工结算等要按合同的约定编制、报送,工程的质量、进度等都需按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工程的材料、设备等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进行安排。
三、钢结构承包合同具有许多法律效力,是进行索赔的依据,合同索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由于业主违约引起:主要指业主未按规定完成应该完成的工作,以及未能按时拨付预付款、工程款、拖延图纸审批、拖延对钢结构企业提出变更、索赔的答复等;二是由于工程项目本身变更引起:如工程量的变化、材料价格变化、现场签证等;三是由施工条件和环境变化引起:如一周内连续停水、停电超过12小时,连续大雨不能进行室外作业等。
四、钢结构承包合同为转移风险提供可能,建筑承包合同中有违约、索赔、争议、保险、担保等转移风险条款,如能将这些内容协商并写进合同,那么就可将业主违约、工程变更以及自身在施工中发生的一些意外伤害向业主或第三方转移。
钢结构承包合同从草拟、洽谈、评审、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违约、解除、终止等环节,企业都应重视。必要时,合作双方也可以添加一些补充内容,这样可使合同内容更具法律效益,更完整,可以减少或避免施工进度、质量、造价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减少或避免合同纠纷,减少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保护合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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